论工作权与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就业 | |
蒋月 | |
2009 | |
关键词 | 工作权 大学生 农村就业 社会保障 |
英文摘要 | 公民依法享有工作权。但这不等于国家保证为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提供工作机会;不意味着劳动者想去哪个单位工作就去哪个单位工作。近年来,鉴于城市新增就业岗位有限,亦为促进基层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和创业。不过,这些政策成效尚不明显,其主要原因在于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就业的身份不明确,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未配套,未来发展路径不清晰;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要引导和吸引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去,就必须建立更开放、社会化的用人机制,提供合理的社会福利保障,在事关大学生切身重大利益事项上,提供切实优惠,解除到农村就业或创业大学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国家社科基金“大学生创业促进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09BFX009 |
语种 | zh_CN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98707] |
专题 | 法学院-已发表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蒋月. 论工作权与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就业[J],2009. |
APA | 蒋月.(2009).论工作权与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就业.. |
MLA | 蒋月."论工作权与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就业".(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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