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出土的放妻书琐议 | |
杨际平 | |
1999-04 | |
关键词 | 敦煌 离婚 民俗 礼教 律令 |
英文摘要 | 敦蝗出土的十世纪前后的离婚文书多数为“放妻书”,此“放”字乃放归本宗之意,本身并无贬意。“放妻书”所开列的离婚理由都是夫妻不谐,属“和离”范畴,与“七出”、“义绝”等全然无涉。因此,协议离婚时,语气都很缓和,绝不见“斥”、“逐”、“弃”之类词汇。离婚书的主要用途,一是用于户籍除附;一是供再婚之用,封建礼教乃是汉魏以降历代律令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但礼教毕竟不同于律、令,也不必都入律、令。律、令的个条款亦不必都是一本于“礼”。就剥夺妇女的婚姻自主权而言,“礼”和“律令”是一致的,而就剥夺寡妇的再婚权而言,祸首就是“礼”而不是律、令。 |
语种 | 中文 |
出版者 |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编辑部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5422] ![]() |
专题 | 杨际平 人文学院-已发表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杨际平. 敦煌出土的放妻书琐议[J],1999. |
APA | 杨际平.(1999).敦煌出土的放妻书琐议.. |
MLA | 杨际平."敦煌出土的放妻书琐议".(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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