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抑或保留:对行政诉讼维持判决制度的思考 | |
张显伟 | |
2015-07-02 ; 2015-07-02 | |
关键词 | 行政诉讼 维持判决 缺陷 完善 |
中文摘要 | 行政诉讼维持判决制度有其存在和发展的理论依据,必须正视并分析维持判决在制度建构和实践运行方面存在的缺陷。可以通过取消基层人民法院维持判决作出的权力,提高维持判决适用主体的级别;重构维持判决适用的条件,严格维持判决的适用标准;建构维持判决复核程序,增强维持判决形成过程的严肃性等举措,使行政诉讼维持判决制度更充分地发挥功效。;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和谐社会语境下行政审判权研究——基于广西区行政审判实务的分析”(08DFX001) |
语种 | 中文 |
出版者 |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
其他责任者 | 广西民族大学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calis.edu.cn/hdl/530500/5755] ![]() |
专题 | 广西民族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显伟. 废弃抑或保留:对行政诉讼维持判决制度的思考[J],2015, 2015. |
APA | 张显伟.(2015).废弃抑或保留:对行政诉讼维持判决制度的思考.. |
MLA | 张显伟."废弃抑或保留:对行政诉讼维持判决制度的思考".(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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