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广西民族大学
界定法律意义上的信息
齐爱民
2015-04-08 ; 2015-04-08
关键词信息 信息法 方法论 法律特征
中文摘要信息和物质、能量并称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资源,物质和能量归入了物权法领域,而信息是由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信息法加以调整。法律上的信息是指能为人所支配的,来自于人自身或能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的数据资料。信息仅指对认识的表达,没有表达出来的认识不是法律视野中的信息。可根据不同的标准将信息分为不同的法律类型。;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数字化重庆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06-FX11)资助成果
语种中文
出版者社会科学家
其他责任者重庆大学法学院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ir.calis.edu.cn/hdl/530500/4776]  
专题广西民族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齐爱民. 界定法律意义上的信息[J],2015, 2015.
APA 齐爱民.(2015).界定法律意义上的信息..
MLA 齐爱民."界定法律意义上的信息".(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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