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广西民族大学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若干问题研究
周建新 ; 李雪岩 ; 高聘荣 ; 龙耀
2014-10-09 ; 2014-10-09
关键词野生动物 保护 法律完善
中文摘要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存在不少问题 ,包括野生动物的法律定义不明确 ,野生动物保护等级制存在弊端 ,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破坏严重 ,伤害、虐待野生动物行为凸现出法律漏洞 ,消费野生动物行为没有法律规范 ,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补救制度操作性不强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管理漏洞很大 ,承担保护野生动物主要职责的森林公安队伍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等。针对以上问题 ,必须明确野生动物的法律定义 ,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 ,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立法保护“动物福利”,立法禁止消费野生动物 ,完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补救制度 ,加强对野生动物商业性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管理 ,明确森林公安机关的独立执法地位。; 广西区教育厅重点学科项目“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文化变迁”课题
语种中文
出版者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其他责任者广西民族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ir.calis.edu.cn/hdl/530500/767]  
专题广西民族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周建新,李雪岩,高聘荣,等.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若干问题研究[J],2014, 2014.
APA 周建新,李雪岩,高聘荣,&龙耀.(2014).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若干问题研究..
MLA 周建新,et al."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若干问题研究".(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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