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广西民族大学
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何立荣
2014-06-27 ; 2014-06-27
关键词东盟 法律人才 培养模式
中文摘要中国—东盟区域经济、次区域经济的深入发展,提出了法律服务人才的适应性问题,现行的法律人才结构远不能满足中国—东盟经济发展的需要,这种缺陷源于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教育模式的缺陷。为此,应该对我国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结构性的调整,以培养适应性的、实战型人才。
语种中文
出版者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03期
其他责任者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ir.calis.edu.cn/hdl/530500/604]  
专题广西民族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何立荣. 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2014, 2014.
APA 何立荣.(2014).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MLA 何立荣."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讨".(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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