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困境与出路新析 | |
何立荣 | |
2014-06-24 ; 2014-06-24 | |
关键词 |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本质 困境 出路 |
中文摘要 |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本质是对法律、法规的变通规定。困扰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因素主要是 ,由于不明确自治法规的本质而在认识上和立法上混淆自治法规与地方性法规 ,中央立法未就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如何变通法律、法规作出规定 ,使民族地方在立法时难于把握变通界限 ;为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中央应以单行法规明确自治法规变通法律、法规的原则、程度和范围 ,把自治法规定的各项自治权利具体化 ;民族自治地方应根据是否需要变通分别制定自治法规或地方性法规 ,根据不同的自治立法权限分别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或变通、补充规定 |
语种 | 中文 |
出版者 |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04期 |
其他责任者 | 广西民族学院政治与经济系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calis.edu.cn/hdl/245240/585] ![]() |
专题 | 广西民族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何立荣.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困境与出路新析[J],2014, 2014. |
APA | 何立荣.(2014).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困境与出路新析.. |
MLA | 何立荣."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困境与出路新析".(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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