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共同正犯不必提倡 | |
段琦 ; 黎宏 | |
2016-03-30 ; 2016-03-30 | |
关键词 | 过失共同正犯 一部行为全部责任 共同注意义务 共同危险行为 处罚范围 D914 |
中文摘要 | 近年来,我国不少学者从立法论上提倡过失共同正犯,认为借此可弥补处罚漏洞。但是,这种观点与"一部行为全部责任"原则的学理根据相抵触,与共同犯罪的本质相违背,与民法的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相冲突,并将导致刑法的处罚范围过大。因此,过失行为可以构成共同正犯的观点,并没有认真对待"一部行为全部责任"原则的学理根据。 |
语种 | 中文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ib.tsinghua.edu.cn/ir/item.do?handle=123456789/142924] |
专题 | 清华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段琦,黎宏. 过失共同正犯不必提倡[J],2016, 2016. |
APA | 段琦,&黎宏.(2016).过失共同正犯不必提倡.. |
MLA | 段琦,et al."过失共同正犯不必提倡".(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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