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清华大学
过失共同正犯不必提倡
段琦 ; 黎宏
2016-03-30 ; 2016-03-30
关键词过失共同正犯 一部行为全部责任 共同注意义务 共同危险行为 处罚范围 D914
中文摘要近年来,我国不少学者从立法论上提倡过失共同正犯,认为借此可弥补处罚漏洞。但是,这种观点与"一部行为全部责任"原则的学理根据相抵触,与共同犯罪的本质相违背,与民法的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相冲突,并将导致刑法的处罚范围过大。因此,过失行为可以构成共同正犯的观点,并没有认真对待"一部行为全部责任"原则的学理根据。
语种中文 ; 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ir.lib.tsinghua.edu.cn/ir/item.do?handle=123456789/142924]  
专题清华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段琦,黎宏. 过失共同正犯不必提倡[J],2016, 2016.
APA 段琦,&黎宏.(2016).过失共同正犯不必提倡..
MLA 段琦,et al."过失共同正犯不必提倡".(2016).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版权所有 ©2017 CSpace - Powered by C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