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制中国的法源与适用论纲 以比(附)为中心的展开 | |
陈新宇 | |
2016-03-30 ; 2016-03-30 | |
关键词 | 比(附) 法源 法适用 D929 |
中文摘要 | 中国法律史上的重要概念"比"可作名词用法与动词用法,其既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之名或者法的代称,又是一种独特的法律方法。在唐代法典中已可看到"比"与"附"结合成为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在五代和宋朝的敕中,已可看到"比附"与"无正条"出现在同一条款中,成为法无正条时的处理方式,明、清法典采纳了这一做法。通过对以比附为中心的帝制中国法适用模式之研究,基于中国法主体性立场,从法文化整体性的视角和政治哲学的维度,可以将其总结为"情理之法"与"权力分配之法"。 |
语种 | 中文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ib.tsinghua.edu.cn/ir/item.do?handle=123456789/142881] |
专题 | 清华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陈新宇. 帝制中国的法源与适用论纲 以比(附)为中心的展开[J],2016, 2016. |
APA | 陈新宇.(2016).帝制中国的法源与适用论纲 以比(附)为中心的展开.. |
MLA | 陈新宇."帝制中国的法源与适用论纲 以比(附)为中心的展开".(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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