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规范、理论与应用之间 | |
张卫平 | |
2010-07-19 ; 2010-07-19 | |
关键词 | D925.1 |
中文摘要 | <正>传统的法学把诉讼、审判看作三段论的逻辑过程。根据这一看法可以把实体内容的实现分为以下两个阶段。其一,审判主体正确认定作为小前提的本案事实的阶段;其二,正确适用作为裁判大前提的法律阶段。这两个阶段反映了审判主体的两个最基本的司法操作行为——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根据依法的 |
语种 | 中文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hdl.handle.net/123456789/74580] ![]() |
专题 | 清华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卫平. 在法规范、理论与应用之间[J],2010, 2010. |
APA | 张卫平.(2010).在法规范、理论与应用之间.. |
MLA | 张卫平."在法规范、理论与应用之间".(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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