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及其财产权 | |
陈彦晶 | |
2010-07-15 ; 2010-07-15 | |
会议名称 | 中国商法年刊(2006)——合伙与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 ;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换届大会 ; 中国甘肃兰州 ; CNKI ;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
关键词 | D922.4 |
中文摘要 | <正>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社起源于1844年,一帮英国的纺织工人建立的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Rochdale Society of Equitable Pioneers),这个协会还在吸收其他协会特征的基础上形成了罗虚代尔(Rochdale)原则,如今美国的合作社还是在这个原则的修正版指导下运行。我国在建国之初也曾经讨论过合作社的引入,并且在1950年7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后来随着一系列的政治变化,我国的合作社逐渐发生了异化。本文所讨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同类农业生产者或者同类农业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互助性组织,与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所说的合作社不具同质性。 |
会议录出版者 | 北京大学出版社(PEking University Press) |
语种 | 中文 ; 中文 |
内容类型 | 会议论文 |
源URL | [http://hdl.handle.net/123456789/70812] ![]() |
专题 | 清华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陈彦晶. 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及其财产权[C]. 见:中国商法年刊(2006)——合伙与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换届大会, 中国甘肃兰州, CNKI,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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