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清华大学
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及其财产权
陈彦晶
2010-07-15 ; 2010-07-15
会议名称中国商法年刊(2006)——合伙与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 ;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换届大会 ; 中国甘肃兰州 ; CNKI ;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关键词D922.4
中文摘要<正>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社起源于1844年,一帮英国的纺织工人建立的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Rochdale Society of Equitable Pioneers),这个协会还在吸收其他协会特征的基础上形成了罗虚代尔(Rochdale)原则,如今美国的合作社还是在这个原则的修正版指导下运行。我国在建国之初也曾经讨论过合作社的引入,并且在1950年7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后来随着一系列的政治变化,我国的合作社逐渐发生了异化。本文所讨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同类农业生产者或者同类农业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互助性组织,与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所说的合作社不具同质性。
会议录出版者北京大学出版社(PEking University Press)
语种中文 ; 中文
内容类型会议论文
源URL[http://hdl.handle.net/123456789/70812]  
专题清华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陈彦晶. 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及其财产权[C]. 见:中国商法年刊(2006)——合伙与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换届大会, 中国甘肃兰州, CNKI,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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