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清华大学
公共理性下的公民伦理——兼论罗尔斯《万民法》中的公民伦理思想
周国文
2010-06-07 ; 2010-06-07
关键词《万民法》 公共理性 人权 公共善 公民伦理 B82-06
中文摘要罗尔斯在《万民法》中凭借可行的正义原则,在公共理性状态下推论万民法的公共理性也就是人民社会的公共理性,它由宪政民主体制的一系列正义的自由原则所给定,并由公民的慎思、自由社会的善总念、公共社会的基本利益等一系列的基本理念所构成。在捍卫人权的基本维度上,作为世界社会基本结构的万民法,其内涵表现为:万民法的政治正义基本总念、万民法的社会契约总念、万民法的自由平等总念、万民法的公共善总念、万民法的宽容总念。罗尔斯的公民伦理思想,作为自由民主社会的公民之间接受正义体系的基本原则,它倾向于在人民社会根本民主原则的引导下按正义感的能力与善总念的能力行动。
语种中文 ; 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hdl.handle.net/123456789/42582]  
专题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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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周国文. 公共理性下的公民伦理——兼论罗尔斯《万民法》中的公民伦理思想[J],2010, 2010.
APA 周国文.(2010).公共理性下的公民伦理——兼论罗尔斯《万民法》中的公民伦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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