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管理报酬法律制度的理论与现实 | |
杜晶 | |
2010-06-04 ; 2010-06-04 | |
关键词 | 管理报酬理论 善意义务 薪酬披露 监事会 股东能动主义 D922.287 |
中文摘要 | 中国上市公司管理报酬实践呈现效用不明的特点。为了引导报酬制度走向有效激励,需要从理论上深入认识管理报酬的本质,并整合我国现有法律制度资源。受信义务诉讼是规制管理报酬的最主要手段之一,法官既要避免直接对报酬数额做出评判,又要发展出适当的审判规则。我国证监会颁布了新规则,加大了薪酬披露力度,披露重点则应转向对报酬结构、细节和决策过程的披露。我国上市公司应重塑监事会的监督权,监督薪酬委员会制定报酬计划过程的独立性。我国的机构股东应更积极地参与到上市公司管理报酬的制定当中去。 |
语种 | 中文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hdl.handle.net/123456789/35278] ![]() |
专题 | 清华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杜晶. 上市公司管理报酬法律制度的理论与现实[J],2010, 2010. |
APA | 杜晶.(2010).上市公司管理报酬法律制度的理论与现实.. |
MLA | 杜晶."上市公司管理报酬法律制度的理论与现实".(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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