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重整制度中担保债权人的权利限制与保护 | |
董娇娇 | |
2010-06-04 ; 2010-06-04 | |
关键词 | D922.29 D923 |
中文摘要 | <正>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性的特点对于促进交易和融资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重整制度成为近代破产立法的价值取向,为了保证重整目标的实现,保全社会整体利益,法律对于重整债务人的担保债权人权利设置了诸多的权利行使限制。本文 |
语种 | 中文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hdl.handle.net/123456789/35144] ![]() |
专题 | 清华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董娇娇. 论公司重整制度中担保债权人的权利限制与保护[J],2010, 2010. |
APA | 董娇娇.(2010).论公司重整制度中担保债权人的权利限制与保护.. |
MLA | 董娇娇."论公司重整制度中担保债权人的权利限制与保护".(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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