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清华大学
动产抵押登记效力规则的独立性解析
王洪亮
2010-06-04 ; 2010-06-04
关键词《物权法》 动产抵押 理论继受 物权法体系 D923.2
中文摘要基于对美国《统一商法典》动产担保利益的理论继受,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抵押权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规则是动产抵押登记规则。但在登记的交易安全保护以及优先顺位规则上,应澄清其与登记设权效力规则、善意取得规则之间的关系,并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中梳理出动产抵押登记的独立效力规则。应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寻求我国动产抵押权的制度渊源,以填补我国相关法律漏洞或解释我国相关法律,同时兼顾我国物权法的基本框架。当前我国物权立法已经发展出多元的物权公示模式,打破了德国法的物权法框架,应当说,独特的中国物权法体系正在形成。
语种中文 ; 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hdl.handle.net/123456789/34834]  
专题清华大学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王洪亮. 动产抵押登记效力规则的独立性解析[J],2010, 2010.
APA 王洪亮.(2010).动产抵押登记效力规则的独立性解析..
MLA 王洪亮."动产抵押登记效力规则的独立性解析".(2010).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版权所有 ©2017 CSpace - Powered by C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