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伤害的可罚性检讨——以共犯的处罚根据为视角 | |
陈洪兵 | |
2010-05-12 ; 2010-05-12 | |
关键词 | 共犯的处罚根据 同意伤害 不罚说 D914 |
中文摘要 | 由于自我伤害不为罪,则教唆自伤的行为也不为罪。如果同意伤害不具有违法性,则自伤者的教唆行为也不为罪。如果同意伤害行为具有可罚性,则责任共犯论、违法共犯论及修正惹起说都会得出自伤者的教唆行为具有可罚性的结论。关于同意伤害的可罚性问题,日本有"全部可罚说"、"社会的相当性说"、"危及生命的重大伤害说"以及"不罚说"。从彻底尊重个人的意思自由决定权,以及适应器官移植等现代医学需求的考虑,同意伤害的"不罚说"具有合理性。 |
语种 | 中文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hdl.handle.net/123456789/29362] ![]() |
专题 | 清华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陈洪兵. 同意伤害的可罚性检讨——以共犯的处罚根据为视角[J],2010, 2010. |
APA | 陈洪兵.(2010).同意伤害的可罚性检讨——以共犯的处罚根据为视角.. |
MLA | 陈洪兵."同意伤害的可罚性检讨——以共犯的处罚根据为视角".(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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