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应有地位——兼评3721网络实名案 | |
李小武 | |
2010-05-12 ; 2010-05-12 | |
关键词 |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事前混淆 驰名商标 网络实名 D922.294 |
中文摘要 | 本文以3721网络实名案为研究对象,借助个案分析,考查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理解,并发掘其中的问题和成因。实务中处理相关案件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源于现有法律对"混淆"的模糊定性,也与司法机关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关系的误解有关。而这种误解,忽视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权利界定过程中的基本框架作用,进而可能影响知识产权体系的构建。 |
语种 | 中文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hdl.handle.net/123456789/29361] |
专题 | 清华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李小武. 还《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应有地位——兼评3721网络实名案[J],2010, 2010. |
APA | 李小武.(2010).还《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应有地位——兼评3721网络实名案.. |
MLA | 李小武."还《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应有地位——兼评3721网络实名案".(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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