矸石充填开采生态修复土地税优惠政策探讨 | |
黄元元 ; 孙自愿 | |
2015-09-21 ; 2015-09-21 | |
关键词 | 煤炭企业 矸石充填 生态修复 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惠政策 |
中文摘要 | 作为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典范的"矸石不出井,不见矸石山"的矸石充填开采技术,较好地解决了煤炭资源和土地资源之间的固有矛盾,但使用该项生态修复技术会引起煤炭企业业已沉重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增加.基于可持续发展、外部性等理论,政府作为土地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的制定者、规范开采行为的引导者和补偿活动实施的监督者,应该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建议通过煤矸石占地和采煤区土地塌陷治理的土地税优惠,引导煤炭生产企业积极采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calis.edu.cn/hdl/232060/16025] ![]() |
专题 |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黄元元,孙自愿. 矸石充填开采生态修复土地税优惠政策探讨[J],2015, 2015. |
APA | 黄元元,&孙自愿.(2015).矸石充填开采生态修复土地税优惠政策探讨.. |
MLA | 黄元元,et al."矸石充填开采生态修复土地税优惠政策探讨".(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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