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基于TOPDIS的高等学校绩效问责反馈机制
谢梅 ; 李强
2015-09-21 ; 2015-09-21
关键词高等学校 绩效问责 TOPDIS 反馈机制
中文摘要高等学校绩效问责的目的不仅在于使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其教育资源的使用和办学绩效情况,更重要的目的在于,通过问责促使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能够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教育资源分配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够根据发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绩效和办学质量。以教育主管部门作为问责主体,选择部属A高校作为问责客体,以高等学校教育资源投入水平既定为假设前提,采用理想解距离向量法TOPDIS对部属A高校各项产出绩效指标的提升空间、提升的难易程度,以及提升潜力进行分析,并从教育主管部门的角度,提出了改善A高校整体绩效的建议,从而为问责主体与问责客体之间沟通反馈机制的建立提供参考案例。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ir.calis.edu.cn/hdl/232060/15915]  
专题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谢梅,李强. 基于TOPDIS的高等学校绩效问责反馈机制[J],2015, 2015.
APA 谢梅,&李强.(2015).基于TOPDIS的高等学校绩效问责反馈机制..
MLA 谢梅,et al."基于TOPDIS的高等学校绩效问责反馈机制".(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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